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,开具、收取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。当当开具的电子发票均为真实有效的合法发票,与传统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可作为用户维权、保修凭据、单位报销。
1.发票金额:不包含礼券、礼品卡、积分及优惠活动的金额,发票金额不能高于订单金额。
2.发票抬头:不能为空,可填写:个人、您的姓名、或您的单位名称。
3发票内容:
数码、手机、家电类商品:发票内容只能开具明细(即:商品名称+型号)。
4.合开发票:电子发票不支持合开。
5.税务局规定手机号码作为电子发票必填内容,方便用户在税务局指定的发票服务平台,通过手机号码查询电子发票信息。